马书龙(主任)律师
马书龙,男,汉族,法律本科,现年41岁,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
现任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分会副会长;河南省经济战略学会常务理事;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立法专家咨询小组成员;河南青年创业专家指导团成员;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咨询委员会法律专家;河南省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委员会成员;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煤集团河南龙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南省律师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河南省十佳律师。
具备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改制试点主协调律师资格、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投标业务资格、律师从事企业产权界定法律业务的资格;有20年的法律研究和实务经验,参与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地方行政法规、规章的起草、审核工作,作为省机电设备招投标中心的首席法律顾问,多次为大宗进口机电设备招标、技改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办公机具、交通通讯设备招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曾先后主持过中孚电力、新乡科龙、河南兴亚、漯河振豫、开封特耐、河南光达等十余家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及上柜交易工作;主持河南外贸畜产公司、粮油集团公司、凯达公司、丝绸公司、抽纱公司、机械设备等公司的内部职工持股改制工作;作为专家委员会成员参与了河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有关产权界定和股权转让及河南光达集团与大同水泥吸收合并的论证工作;参与了省法制办对中原国贸与凯达公司改制规范及河南省政府深圳河南大厦建设用地项目演变与权属确认、债务重组等论证与策划工作。作为交通厅公路局的首席法律顾问主持了全省13个中外合资、合作、独资建设经营基础设施项目和有偿转让公路收费经营权项目的清理、整顿和规范工作,并受托负责起草了《外商投资建设公路项目管理办法》。作为主办律师为河南凯立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兼并收购辉县市电厂和新乡铝厂以及组建新乡铝电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为河南省九五重点建设项目“许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代理参加了日(照)——南(阳)高速公路开封段和阿荣旗至深圳高速公路开封段、信阳段以及济源至东明高速公路获嘉至新乡段、新乡至长垣段等七个项目的项目法人的投标工作,带领我所招投标业务部所编制的投标文件,获得了六个综合评标第一、一个第二的优异成绩,受到了业界的高度好评;现为省内四条高速公路建设、运营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曾参加9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冲突问题研究》和99年度河南省社科联重点调研课题《实行村民自治与加强村级党支部建设问题研究》以及全国艺术科学“九五”规划课题(2001)《知识产权及邻接权研究》、河南省软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研究》、河南省社科联2004年度调研课题《律师法律援助制度问题与对策研究》等项目、课题的研究;合著《新旧刑法研究》、《渎职侵权犯罪指南》等著作;撰写了《律师应走专业化道路》、《论英美的法律援助制度》、《试论律师在招投标中的业务范围》、《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适用探析》等论著。
曾担任河南省交通厅公路局、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河南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河南光彩信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河南光彩新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河南周口恒达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省移动公司郑州分公司、河南光彩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富原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河南省印刷物资总公司、河南省体育场、河南省金火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金火投资有限公司、河南光彩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著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主持过五十多家企业的股份制改制工作。
1996年度被评为河南省政法系统优秀律师;1999年被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评为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2002年在河南省政法委、河南省司法厅、河南法制报举办的全省评选活动中,被评选为“河南省最佳律师”。
出色的工作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律师行业文明服务示范窗口,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律师事务所;被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和中国司法部指定为企业质量维权法律服务定点单位;司法部、中国政法大学授权的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单位;河南电视台法制时段栏目的顾问单位等;成为诉讼和非诉讼领域在全省颇具影响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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