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永刚(副主任)律师

  汉族,56年出生,河南洛阳市人。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法学学士。具有十五年以上的法学研究和律师执业经验,具有中国证监会,司法部联合授予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格。河南省教委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主要科研人员之一,成果名称为《铁路疑难案件异地远程专家会诊系统》,85年曾留学日本国,在日本的东京、京都、奈良、大坂等有影响的城市生活学习过,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经验和律师办案能力。具备丰富的会计、审计、评估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经办过白鸽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A股配股、林河酒厂的重组改制及股票发行申报材料制作工作;先后主持了漯河振豫、开封特耐、河南光达、郑州豫华、新乡科隆、中孚电力、河南兴亚等十余家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及股权证上柜交易的全程法律服务工作; 作为主协调律师,主持了多家外贸企业改制工作;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起草《改制审核标准》;作为发行人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主持了平顶山洗煤厂的产权定和股份制改造业务;策划并独立承办了亚细亚集团"亚细"服务商标的申报注册工作;为郑州市证券公司收购郑州大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草了全部法律文件,并参与了谈判工作;作为洛界高速公路项目发起人之一---香港香江投资公司的法律顾问参与了地方政府和海外投资者的谈判,并起草了想郑法律文件。承担过30余家大中型企业、政府部门、中外合资等单位的法律顾问。代理过百余起各种类型的诉讼案件,是我省资深律师之一。 业务专长:金融证券法、银行法、公司法、经济法、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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