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政举律师
程政举律师:男1965年10月生,河南省潢川人,1983年9月----1987年7月在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被分配到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从事教学工作。其间在河南省新郑县人民法院民事庭从事审判工作一年(即1987年9月---1988年10月)。1993年获讲师职称,1998年获副教授职称,并任民事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2000年4月被任命为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分管教学工作至今。
自大学毕业以后,绝大部分时间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现已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国家赔偿法学》、《仲裁法学》和《担保法论》四部,本人撰稿30万字。在《法学》、《政法论坛》、《政法论丛》、《中州学刊》、《郑州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0余篇。其中刊于《法学》的《反担保制度初探》一文被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全文转载,并获河南省社科联优秀论文一等奖。
毕业十余年来,坚持外语学习、专来理论学习不辍,广泛涉猎法学、哲学、历史等领域,拓宽视野,开阔思路。1998年9月至2000年4月在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郑州在职研究生班学习,顺利结业。2001年12月6日通过了论文答辩,并获得法法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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