邸瑛琪律师
邸瑛琪:男 满族 河南省文明教师 教授 硕士生导师 1956年5月生,1974年10月参加工作。1978年7月考入郑州大学法律系,1982年7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分配到中央第二政法干校任学员部教育干事。1984年调至河南省司法厅任教育处主任科员,主抓法学教育。1989年调到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1992年任法律一部刑法教研室主任,同年被评为讲师。1996年11月取得副教授资格,1997年被聘为副教授。1997年任法律系副主任,1999年任法律系主任。2002年被聘为教授,任刑事法学系主任、 院学术委员会委员至今。社会兼职: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九届省政协常委,省刑法学会副会长,郑州市刑法学会副会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省律协常务理事,省反邪教协会常务理事,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新乡市人民检察院 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河南财经学院、省委党校 硕士生导师科研情况:97 年以来,发表论文10篇,一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10篇论文均为独著,其中1万字以上的4篇,其余均为7000字以上。出版论著6部,其中《马克思、恩格斯刑法思想研究》一书,补充了国内刑法基本理论研究的薄弱环节。为了写作此书,三次通翻了马列克思、恩格斯全集,记录了三十万字的读书笔记。主持科研项目11个,其中国家级项目2个,省级项目6个,厅级项目3个。两个厅级项目分别获省社科联重点调研课题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有8项科研成果获政法学院年度科研成果奖。科研成果细目如下:
(一)论文:
《青少年犯罪行为场研究(核心)》/2002.1 中州学刊
《著作权刑法保护的比较研究(核心)》/2002.4 河南大学学报
《著作权刑法保护的几个问题(核心)》/2002.4 郑州大学学报
《犯罪预防的理念冲突(核心)》/2001.2 河北法学
《罚金刑在刑法中的设置分析(核心)》/1999.5 河北法学
《试析侵犯著作权罪的法律冲突(核心)》/2000.3 河南社会科学
《河南省新刑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核心)/2000.3 河南社会科学
《有组织犯罪的社会成因及其抗制》/2001.6 河南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城市社区与犯罪》/2002.2 河南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有组织犯罪特征》/2002.4 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二)论著:
《马克思、恩格斯刑法思想研究》/2002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
《新编中国刑法学(上、下)》/2001年12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
《新编中国刑法教程》/2001年1月河南人民出版社
《怎样请律师》/河南人民出版社
《赔偿与法丛书(共8本)》河南人民出版社
《刑法学》河南省高等法学教育“二五”规划教材,2005年郑州大学出版社
(三)项目:
1.城市社区犯罪预防研究 (省级) 主持 1999年结项
2.河南省地方经济立法的回顾与展望 (省级) 主持 2000年结项
3.刑事诉讼证据规则 (省级) 主持 2001年结项
4.河南省新刑法实施状况及对策研究 (省级) 主持 1999年结项
5.河南省贯彻执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调查研究 (厅级) 主持 2001年结项
6.律师介入刑事诉讼问题原因及对策 (省级) 主持 2003年结项
7.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老龄社会问题研究 (国家级)参加人 2004年6月结项
8.文学艺术著作权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国家级)参加人 2005年9月结项
9.网络犯罪研究 (厅级) 主持 2005年结项
10.刑法的宪政问题研究 (省级) 主持 2006年10月结项
11.郑州市民法律素质调查 (厅级) 主持 2007年科研项目奖
细目:
2000年1月,主持的省规划为"九五"规划项目《城市社区犯罪预防的研究》获学院年度科研成果奖
2000年1月,《罚金刑在刑法中的设置分析》一文获学院年度科研成果奖;
2002年主持完成的河南省社科联重点调研课题《河南省贯彻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调查研究》获学院年度科研成果奖;
2001年1月主持守成的河南省社科"九五"规划项目《河南省地方经济立法的回顾与展望》获学院年度科研成果奖;
2001年1,《河南省新刑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对策研究》一文获学院年度科研成果奖;
2002年1月,《怎样请律师》一书获学院年度科研成果奖;
2002年1月,《犯罪预防的理念冲突》一文获学院年度科研成果奖;
2002年1月主持完成的河南省科技攻关项目《刑事诉讼证据规则》获学院年度科研成果奖。社会实践情况注重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通过丰富的社会实践充实自己的教学和科研活动。
1997年以来参加了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举办的历届年会,1998年担任河南省刑法学会常务理事、秘书长,组织召开了刑法学年会99年参加了犯罪学会在北京 举办的犯罪预防问题国际研讨会,并交流了论文。
1999年---2001年被金水区人大常委会作命为金水区人民检察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负责起诉工作,批阅数百个卷案。主河南新刑法识大奖赛、刑事诉讼知识大奖赛和2002 年河南省刑事法制建设热点问题研讨会。参与了省委政法委主持召开的洛阳12.26大火案、张金柱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案等一系列大要案的理论论证工作,担任河南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副主任,指导历年省律协组织的参与全国律师辩论大赛河南队的理论准备工作。担任河南省检察院、郑州市检察院、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新乡市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2002年与金水检察院一道发起创办了全国首家职务犯罪预防协会,对于探讨职务犯罪的规律、加深对职务犯罪研究和预防起了良好的作用。 2005年3月作为河南省政府组织的预防职务犯罪考察团成员随团赴欧洲访问。
2006被聘为河南经济发展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员。
2006年被省直党校、漯河市委党校聘为教授。
2006年被河南省政府参事室定为预备参事。
2007年当选为河南刑法学会 副会长。
2007年为全省反贪局长讲授刑法文化专题课程。
2000年以来被聘为河南省监狱管理局执法监督员。作为高级律师办理数百起在河南省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被河南省电视台聘请为法律专家,为法制频道点评数百起刑事案例受到好评。
联系电话: 13592667681 0371――63846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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