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时光流转、但见岁月千姿百态,流转飞舞、但见征程一如往昔。从1984年开始,金学苑从河南省政法干部学校法律顾问处到河南省第二律师事务所,到河南省学苑律师事务所 再到河南省金学苑律师事务所,转眼间已走过无数个春夏秋冬,时至今日,回首往昔,那些步履蹒跚的足迹,愈发稳重和坚定。如今的金学苑已没有往昔的稚嫩和青涩,拥有的只有专业的法律服务,出色的法律服务团队,取得的骄人的成绩。岁月如梭、岁月如歌,我们的岁月在沉淀中成长,在征程中磨砺壮大!

1.河南省政法干部学校关于成立河南省政法干部学校法律顾问处的请示  校字(1984)第25号  1984年9月27日

2.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成立河南省政法干部学校法律顾问处请示的批复  豫司发律字(84)第189号  1984年10月16日

3.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启用河南省第二律师事务所印章的通知  豫司发律字(85)第222号  1985年7月24日

4.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全省律师事务所统一更换名称的通知  豫司发律字(1995)第143号  1995年5月6日

5.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学苑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证明(学苑更名为金学苑)  1999年9月8日

6.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变更登记的批复(合作变合伙) 豫司文【2003】23号   200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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