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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学苑马书龙律师参加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 安阳、濮阳专题调研
时间:2019-10-08 点击:1795次


2019年2月26日至3月1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安阳市、濮阳市、开封市开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专题调研活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河南省发改委副主任刘文生等出席了调研活动。金学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马书龙律师参加了此次调研。  

2月2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出席了《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安阳)征求意见座谈会,安阳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市发改委、市人行等11个单位和部门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各相关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进行了深入探讨,就管理体制、信用信息更新机制和数据标准、信用信息归集渠道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一致认同加快社会信用立法有着现实迫切性和必要性,将结束我省信用工作无法可依的被动局面,对规范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月26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安阳市市民之家、建设银行安阳分行等地,对安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及信用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2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赶赴濮阳。当日下午,《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濮阳)立法座谈会准时召开。会议中,调研组听取濮阳市人大、市发改、人行、法院、工商、环保等有关部门代表关于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平台建设、信用联合奖惩等方面问题的建议,参会人员围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修订各抒己见。  

2月28日上午,调研组来到濮阳工业云综合展示中心等地参观考察,学习濮阳市在规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先进经验和方法,为《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修订提供新的思路。

随后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赶赴开封。3月1日上午,调研组出席了《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开封)征求意见座谈会,充分听取开封市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是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审议项目。2015年,省发改委启动了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2018年,条例正式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为加快条例的起草进程,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省发改委联合成立了立法工作小组,先后赴湖北、河北学习考察,到漯河、周口、南阳等地深入调研,并组织召开了相关信用服务机构、大数据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在广泛调研、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  

王新民在调研中指出,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列入立法审议项目,旨在通过推动诚信立法为全国积累经验。两市各有关单位对该草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水平、有见地,给立法工作提供了更为清晰的思路和更为丰富的素材。调研组将汇总梳理并吸纳、借鉴,力争立良法谋善治,促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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